设为主页 收藏本站
  • 网站首页
  • 本所简介
  • 常用法规
  • 律师团队
  • 博斐精神
  • 业务范围
  • 收费标准
  • 人才招聘
  • 联系我们
    本站推荐
    • 《民法典》第七编 侵权责任 附则... 
    • 《民法典》第六编 继承 
    • 《民法典》第五编 婚姻家庭 
    • 《民法典》第四编 人格权 
    • 《民法典》第三编 合同 
    • 《民法典》第二编 (物权) 
    • 《民法典》第一编 总则 
    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... 
    •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... 
    • 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... 
    • 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... 
    • 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... 
    • 最高法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... 
    • 关于修改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... 
    • 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... 
    您现在的位置:山西博斐律师事务所 >> 本所简介 >>
    本所简介


    博斐律师事务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核准,山西省司法厅行政许可。自成立以来,始终坚持以“内强素质、外树形象”作为律所建设的根本,以“为当事人服务、为律师服务,为法律服务”的办所理念,以“团队律师合作、专业精细分工”作为基本经营模式,以“使用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”作为全体律师的服务宗旨。

    我所律师不仅成功办理了大量的民事、商事、刑事、仲裁等案件,更是为建筑工程企业、生产及销售企业、煤炭矿石等公司等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,争对建设工程施工、造价、结算等业务领域,专门常年聘请国家级建筑、造价、监理工程师担任技术顾问,为建设工程领域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,保证建设工程业务的良好效果。

    传统业务上的成功为我所提供团队化、专业化、个性化服务创造了良好的基础。长期大量的诉讼和非诉业务,促进我所为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、交通事故、民间借贷等常规常见的案件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执业经验。在建筑工程、合同纠纷等领域树立的良好的口碑。团队化、专业化、个性化服务已经成为我所提供服务的特色。

    我所律师不仅勤勉、严谨、专业,而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。我所通过律所内部律师间密切、高效的协作,改变了以往传统的个体工作模式,确立了平时由骨干律师带队以小组进行工作,重大、疑难复杂问题律所整体讨论合作,团队提供服务的工作机制。团队合作模式是博斐所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有效保障。

    聘请我所一位律师,便已享受全所律师集体优质的服务。您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,您的合法利益就是我们维护的目标!

    • 本所简介
    • 律师团队
    • 业务范围
    • 收费标准
    • 联系我们
    • 管理登录

    电话:0351-7634449 13935188363

            晋ICP备16002333号-1 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143号  手机版

    声明:本站属于法律知识传播网站,如涉及贵方著作权的问题,请立即通知本站,本站及时作出删除处理。